HN
Hoa Nguyen俱乐部作者
俱乐部 · Dec 18, 2024 · 1 分钟阅读

iGuide Stories
擅自使用已出版作品,不支付使用费或报酬的案例
本文章将解释出版作品的用户不需要向作者请求许可,也不需要支付版税或报酬的情况. 这些条例帮助用户在使用已出版的作品时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特定案件中保护作者的权利.
根据第25条的规定,2005年《知识产权法》于2009年修订和补充,规定如下:
一、导 言 未经许可使用已出版作品或支付使用费或报酬的案例包括:
(a) 国家 自行复制一本供个人科学研究或教学之用;
(b) 合理引用作品而不扭曲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评论或说明的想法;
(c) 引用著作而不扭曲作者的想法,供文章、期刊、广播和电视节目以及纪录片使用;
(d) 引用学校教学作品而不歪曲作者的思想,而不是出于商业目的;
(d) 国家 复制用于研究目的的储存在图书馆的作品;
(e) 在文化和宣传活动中表演戏剧作品和其他类型的表演艺术,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g) 为新闻报道或教学目的录制或拍摄现场表演;
(h) 拍摄在公共场所展示的美术、建筑、摄影和应用艺术的照片和广播作品,介绍这些作品的图像;
一、导 言 将作品转换为盲文或视力障碍者的其他语言;
(k) 进口他人作品供个人使用.
2. 国家 使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作品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利用,不得损害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权利;必须提供有关著作权人姓名和作品来源的信息.
3个 本条第1款a和d点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工程、塑料工程和计算机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