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Nov 27, 2024 · 1 分钟阅读
收藏
分享
Keep reading
验证者
俱乐部 · Nov 27, 2024 · 1 分钟阅读
收藏
分享
Keep reading

iGuide Stories
贸易秘密保护对于保护商业信息和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在越南,现行法律条例为保护商业秘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从定义、保护条件到处理侵权行为。 了解这些条例有助于企业保护重要信息并保持市场的竞争优势。 该条详细介绍了越南的贸易秘密保护条例.
商业秘密,是指从财务和智力投资活动中获取的,尚未披露的,可以用于商务的信息.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23条第4款(2009年修订和补充))
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是依法取得商业秘密并对该商业秘密保密的组织或者个人.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被聘用方或者执行指定任务的当事人在完成被聘用或者被指定工作时所取得的商业秘密属于被聘用方或者被指定方所有.
(根据第3条,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21条(2009年修订和补充))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85条(2009年修订和补充),以下机密信息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 关于身份的秘密.
- 关于国家管理的秘密.
- 关于国防和安全的秘密.
- 与业务无关的其他机密资料.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84条(2009年修订和补充),保护商业秘密的一般条件条例:
- 怎么样? 这不是普通知识,而且不容易获得.
- 在商业中使用时,它将使商业秘密的持有人比不持有或使用商业秘密的人有优势.
- 怎么样? 业主应采取必要措施,对商业秘密保密,以免披露,也不容易查阅.
利用商业秘密是通过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24条(2009年修订和补充)第4条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具体如下:
- 利用商业秘密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和贸易货物.
- 销售、广告销售、储存销售、进口利用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被授予使用商业秘密权利的组织或者个人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1
- 泄露或使用在不知情和不有义务知道他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获得的商业秘密.
-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28条第1款(修订和补充)的规定,公布机密数据以保护公众.
- 使用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28条(2009年修订和补充)规定的机密数据不是为了商业目的.
- 披露和使用独立创造的商业秘密.
- 披露和利用分析和评价合法销售的产品所产生的商业秘密,但分析人员或评估人员不得与商业秘密所有人或其他人达成任何其他协议。 卖掉.
(根据第1条和第3条,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25条(2009年修订和补充))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对这个故事做出反应
推荐
登录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