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Nov 13, 2024 ·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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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有关越南居住登记条件的详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帮助您正确理解和遵守。
根据2020年《居住法》第20条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条件如下:
一、拥有合法住所的公民,可以在该合法住处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有下列情况的,公民可以在不属于自己的合法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经户主与合法居住地所有人同意:
a) 妻子返回与丈夫同住;丈夫返回与妻子同住;孩子们返回与父母同住;父亲和母亲返回与孩子们一起生活;
b) 老年人与兄弟姐妹、侄女、侄子住在一起;患有极度严重残疾的人、严重残疾的人、无法工作的人、患有精神疾病或导致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丧失的其他疾病的人与祖父或祖母、祖父、祖母、兄弟、姐妹住在一起。 、弟弟、叔叔、叔叔、阿姨、侄女、侄子、监护人;
c) 经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或者不再有父母的未成年人,返回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亲生兄弟、亲生姐妹、兄弟姐妹、叔伯父母居住, 叔叔, 叔叔, 姑妈, 姑妈;未成年人返回与监护人一起生活。
3.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以租赁、借用、暂住合法住所办理常住户口的除外:
a) 在出租、借用、居住的场所办理常住户口须征得合法住所所有人的同意,在同一户内办理常住户口的,须征得户主同意;
b) 确保省人民议会规定的最低住房面积条件但不少于08 m2 楼层/人。
四、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信仰场所或者有配套住房设施的宗教场所办理常住户口:
a) 宗教活动人士在宗教场所被任命、任命、选举、提名或调任参加宗教活动;
b) 宗教机构的代表;
c) 宗教活动场所的代表或者管理委员会同意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直接管理、组织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人员;
d)经宗教机构代表或者管理委员会、宗教机构负责人或者代表、常住户口登记批准的儿童、特重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无助人。
5. 被照顾、抚养或赡养的人经社会救助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在该机构进行永久居留登记,或者经户主同意后,可以在接受照顾或抚养的家庭进行永久居留登记。合法住宅的所有者。
六、在车辆上居住或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登记永久居住在该车辆上:
a) 是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经车主同意登记常住户口;
b) 车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和检验;未办理登记、检验的车辆,须经经常停放车辆所在公社人民委员会确认该车辆用于居住用途;
c) 有公社人委会确认该车辆已在该区域登记并定期停放,如车辆不需要登记或车辆登记地点与定期停放地点不一致时,可通行。
7. 未成年人的永久居留登记必须得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的批准,除非未成年人的居住地由法院决定。
八、公民不得在本法规定的住所办理新的常住户口登记。 2020年居住法第23条,但2020年居住法第20条第2款a点规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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