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Dec 16, 2024 · 1 分钟阅读
收藏
分享
Keep reading
验证者
俱乐部 · Dec 16, 2024 · 1 分钟阅读
收藏
分享
Keep reading

iGuide Stories
该条详细介绍了在医疗检查和治疗期间发生事故的损害赔偿。 它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与医生和医疗设施赔偿病人的责任有关的法律规定。 该条还解释了患者有效要求赔偿和保护其权利的必要措施。 了解这些条例将有助于病人及其家庭在治疗过程中感到更加安全,并处理意外情况.
2009年《医疗检查和治疗法》规定,如果发现技术错误给病人造成并发症,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损害,包括精神损害,根据《民法》的规定.
唯一主管当局,即“职业理事会”必须审议和确定关于保健从业人员(通常是医生或医疗技术员)是否犯了专业或技术错误的结论/确定。 但是,如果争议方不同意专业理事会的结论,他们有权要求卫生部设立另一个专业理事会,以供审查和重新评价.
专业理事会是在病人发生事故时要求解决医疗检查和治疗纠纷时设立的。 2009年《体检和治疗法》第74和75条规定了专业理事会的设立和组成方法.
2009年《体检和治疗法》第77条规定了在出现专业或技术错误导致患者并发症时的赔偿数额.
除按上述规定赔偿患者外,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如犯专业技术错误,造成患者并发症,还必须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具体地说,他们可能受到行政制裁,他们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等等.
根据政府第176/2013/ND-CP号法令第4条第4款,规定对医疗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在医疗检查和治疗、药品、化妆品和医疗设备方面行政违规的最高罚款为个人10万越南盾,组织20万越南盾.
造成社会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2015年刑法的规定追究下列犯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在医疗检查和治疗期间发生事故,但专业委员会的结论是,没有专业错误,在医疗检查和治疗过程中所有技术规定都得到了正确的遵守,但病人仍然发生事故,医疗检查和治疗设施以及医疗检查和治疗从业人员不必赔偿损失.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推荐
登录后推荐
对这个故事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