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Dec 5, 2024 ·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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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家公司增加其租借资本时,有许多与重新提交营业执照纳税申报表和附加费用有关的问题. 本条将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条例,指导企业遵循正确程序.
第139/2016/ND-CP号法令第2条规定营业执照收费的支付者如下:
营业执照收费人是指从事商品和服务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但本法令第3条规定的情况除外,包括: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设立.
- 根据《合作社法》建立的组织.
-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公共服务单位.
- 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职业组织以及人民武装部队单位的经济组织.
- 其他生产和经营组织.
- 本条第1、第2、第3、第4和第5款所述组织的分支机构、代表处和业务地点(如有).
- 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个人、个人群体、家庭.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营业执照费?
根据第139/2016/ND-CP号法令第3条和第22/2020/ND-CP号法令第1条第1款c点,免除营业执照费的规定如下:
- 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个人、个人群体和家庭,年收入为1亿越南盾或以下.
- 个人、个人团体和从事非正常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家庭;没有根据财政部的指导确定地点.
- 个人、个人团体、生产盐的家庭.
- 从事水产养殖、渔业和海产食品物流服务的组织、个人、个人团体、家庭.
- 社区文化邮局;新闻机构(印刷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报纸).
- 根据《农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经第22/2020/ND-CP号法令第1条第a款修正),在农业部门开展业务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包括分支机构、代表处和商业地点)
- 人民信贷基金;合作社的分支机构、代表处、企业所在地、合作社联盟和在山区经营的私营企业。 山区按照民族委员会的规定确定. (经第22/2020/ND-CP号法令第1条第1款b项修正).
- 在设立或经营的第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免除下列营业执照费:
+ 新建立的组织(授予新税号,新业务代码).
+ 家庭、个人和团体首次开始生产和商业活动.
+ 在免征营业执照费期间,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营业场所的组织,户口,个人,个人的联名个人在组织,户口,个人的联名个人免征营业执照费期间,免征营业执照费.
- 从商业户口转业的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法》第16条规定),自获得第一份商业登记证书之日起,免收营业执照费,为期03年.
+ 在免征营业执照费期间,中小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或者营业场所的,在中小企业免征营业执照费期间,该分支机构,代表处,或者营业场所免征营业执照费.
+ 本法令施行日前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处,以及中小企业的营业场所(依照"中小企业扶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免征营业执照费),其营业执照费免征期限为自本法令施行之日起至该中小企业免征营业执照费期满止的营业执照费免征期限.
+ 在本法令生效日之前从企业户口转业的中小企业,依照"中小企业扶持法"第16条和第35条的规定免交营业执照费.
- 公立普通教育机构和公共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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