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Nov 28, 2024 ·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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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严厉的法律行动,包括行政处罚、损害赔偿和刑事责任。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公司的关键信息并保持竞争优势.
依据下列法律:2019年《劳动法》;2018年《竞争法》;关于竞争领域的行政处罚的第75/2019/ND-CP号法令;第145/2020/ND-CP号法令,详细介绍和指导《劳动法》关于工作条件和劳资关系的若干条款的执行;第207/209/ND-CP号法令;第206/20/ND-CP号法令。 10/2020/TT-BLDTBXH详细介绍和指导《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若干条款的执行.
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45条第1款b项的规定,禁止以下列形式违反商业机密信息:
- 利用和收集商业机密信息,反对该信息所有人采取的安全措施;
- 未经该信息所有人允许而披露或使用机密商业信息.
此外,第2条《2019年劳动法》第21条规定,雇员依照法律规定从事与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直接相关的工作时,雇主应 职工有权利与职工书面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内容和期限,被职工侵权时的权利和赔偿.
因此,根据上述条例,披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被禁止的行为。 因此,如果企业与员工达成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协议,且员工违反协议,企业将受到纪律处分,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 诸法.
此外,如果个人和组织通过反对机密商业信息所有人采取的安全措施而获取和收集机密商业信息,将根据制裁条例予以处罚。 对竞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开除的纪律形式由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适用: 1
一、导 言 雇员实施盗窃、贪污、赌博、故意伤害或在工作中使用毒品;
2. 国家 职工有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侵犯用人单位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者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威胁造成特别损害的行为. 根据劳动条例的规定,严重损害雇主的财产或利益或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3个 雇员受到纪律处分,可以延长工资的提高或降级,但在纪律处分尚未取消的情况下,再次犯罪。 累犯是指雇员重复已受到纪律处分但尚未按照本守则第126条取消纪律处分的违法行为;
4个 职工无正当理由自愿辞职的,在30日内自愿累计辞职05日,或者在自愿辞职的第一天起365日内累计辞职20日.
被认为有正当理由的案件包括自然灾害、火灾、本人或亲属经主管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确认的疾病以及劳动条例规定的其他案件。 动态.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雇员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企业可以对雇员进行最高程度的解雇.
根据关于竞争领域的行政处罚的第75/2019/ND-CP号法令第16条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2亿越南盾至3亿越南盾的罚款:
- 利用和收集商业机密信息,反对该信息所有人采取的安全措施;
- 未经该信息所有人允许而披露或使用机密商业信息.
同时,第7条、第4条、第75/2019/ND-CP号法令规定了第16条规定的最高罚款额,该法令适用于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对于同样行政上违反竞争规定的个人,最高罚款相当于一个组织最高罚款的一半.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对擅自泄露商业秘密的雇员处以1亿至1.5亿越南盾的罚款.
第3条第4款中,第10/2020/TT-BLDTBXH号通告对违反保护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协议时的赔偿作出了如下规定:
“如果发现雇员违反了保护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协议,雇主有权根据双方协议要求雇员赔偿。 处理赔偿的命令和程序如下:
(a) 国家 如果发现雇员在劳动合同期内有违法行为,将按照《劳动部劳动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的处理损害赔偿的命令和程序处理;
(b) 财务 如果发现雇员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有违法行为,将按照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因此,雇员有义务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劳动合同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终止之后保护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如果有违法行为,将根据每个案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只有当用人单位发现违反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协议时,方可承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责任. 因此,如果不发现雇员的违法行为,则不规定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发现雇员在劳动合同期内犯有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10/2020/TT-BLDTBXH号通告第4条第3款a项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将按照《劳动法》2019年第130条第2款处理赔偿问题。 第145/2020/ND-CP号法令第71条指导了《2019年劳动法》第2条第130条.
因此,第145/2020/ND-CP号法令第71条第2款指导《2019年劳动法》第130条关于损害赔偿的条例如下:
在该法令第72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雇主应召开会议,处理以下损害赔偿:
- 怎么样? 在举行赔偿损失的会议之前至少05个工作日,雇主应通知必须出席会议的当事方,包括《劳动法》第122条第1款b点c项规定的当事方(被纪律处分的雇员所在单位的雇员代表组织;雇员必须在场并有权为自己辩护和要求律师或工人代表组织。 如果当事人不满15岁,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估价人(如果有的话)参加; 在会议召开之前确保这些成员得到通知。 通知的内容必须明确说明处理损害赔偿的会议时间和地点; 受损害和侵权行为赔偿的人的全名;
- 接到雇主的通知后,被要求出席本条款第(一)项所述会议的各方必须确认其出席与雇主的会议。 (b)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雇主决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 怎么样? 雇主召开会议,根据本条款a和b点规定宣布的时间和地点处理损害赔偿。 如果被要求出席本条款第1点所述会议的与会者之一不能确认出席或缺席,雇主仍将举行会议,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损害赔偿问题.
处理损失赔偿的会议内容必须记录在几分钟之内,在会议结束前获得批准,并由与会者按照本条a款第2项的规定签字,如果有人没有在记录上签字,记录的人必须在记录的内容中明确写明其全名和不签字的理由(如果有的话).
处理损害赔偿的决定必须在处理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内作出。 处理损害赔偿的决定必须明确说明损害程度; 损害的原因; 损害赔偿的程度; 赔偿的时限和形式将送交必须出席会议的各方.
可以看出,关于处理损害赔偿的决定的法律条例与处理劳动纪律的决定有许多相似之处.
雇员在终止劳动合同后被发现犯有违法行为的案件
《劳动法》规定,如果雇员在根据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后被认定犯有违法行为,则赔偿损失.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360条关于赔偿因违反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的责任的规定:
如果违反义务造成损害,义务方必须赔偿所有损害,除非法律另有约定或另有规定.
因违反《2015年民法典》第361条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损害包括:
- 因违反义务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 物质损害是指可以确定的实际物质损失,包括财产损失、预防、限制和补救损害的合理费用以及实际损失或减少的收入。 开枪.
- 精神损害是侵犯主体的生命、健康、荣誉、尊严、名誉和其他个人利益造成的精神损失.
现行劳动法没有规定证明雇主因违反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的责任。 因此,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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