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Nov 13, 2024 ·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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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有关外国人在越南临时居留注册的法律法规的详细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在该国停留时的必要要求。
根据第33条第1款 越南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 2014 外国人暂住登记规定如下:
临时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必须通过直接管理和经营住宿设施的人向住宿设施所在的公社、区、镇或警察局申报其临时住所。
外国人变更暂住地或者暂住地不在常住证上载明的地址的,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申报暂住地。
因此,临时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必须通过住宿设施的直接管理人员进行临时居住登记。
第33条第2项 越南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 2014 暂住登记时间规定如下:
住宿机构的直接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外国人暂住申报表的全部内容,并在12小时内转发至有住宿机构的公社、区、镇派出所或派出所办理。偏远地区自外国人抵达住宿设施之日起24小时内。
外国人暂住登记的形式按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越南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 2014 如下:
旅馆类旅游住宿场所必须与省、直辖市出入境管理机构联网或者计算机网络,传送外国人暂住申报信息。
其他能上网的住宿场所可将外国人暂住申报信息直接发送至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公共邮箱。

第 1 步:访问网站获取帐户
- 申报暂住者登录住宿设施所在省或直辖市警察出入境管理部门网站(电子信息页面)领取申报账户。
当申报账户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立即在网站上更新、修改和补充该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
+ 住宿设施名称;
+ 住宿设施类型;
+ 住宿设施地址;
+ 住宿设施的电话号码;
+ 住宿设施的电子邮件;
+ 全名;
+ 出生日期;
+ 电话号码;
+ 身份证或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临时居住申报人负责管理和保护申报账户以及申报账户创建的所有信息。
发现申报账户被盗、信息被盗用或无法使用时,必须立即通知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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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有效期:
12个月内没有新的申报信息或发现虚假申报或外国人、住宿设施信息不准确的,申报账户将自毁。
第二步:申报暂住信息
- 暂住申报人登录网站并登录申报账号申报暂住信息。
外国人到达暂住登记后,必须立即通过网站申报暂住。
- 暂住申报信息包括:
+ 全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国籍;
+ 护照号码或有效的护照补发文件、外国人的预计临时居留期限。
您可以在数据输入框中输入每个案例,或者传输网站上发布的示例文件所附带的输入文件。
笔记: 暂住申报员对信息进行核对、修改、补充后确认保存信息;检查暂住申报信息管理部分是否已收到,如果系统未收到,请重新录入信息。
第三步:接收暂住信息
各省、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7天24小时接收通过网站申报的外国人暂住信息;
外国人在边境地区住宿设施临时住宿的,应当通知住宿设施所在边防站。
(第 4、5、6 条 通告 53/2016/TT-BCA)
第一步:填写并转交暂住申报表
申报暂住的人应联系公社、区、镇的派出所或派出所(公社级警察),获取暂住申报表(根据其签发的 NA17 表格)。 通告 04/2015/TT-BCA。
寄送暂住申报表截止日期
暂住申报人在暂住申报表上记录信息,并在12小时内将暂住申报表直接转至住宿机构所在地乡级派出所,偏远地区自报到之日起24小时内。外国人来华办理暂住登记。
如何寄送暂住申报表
可以将暂住申报表提前传真或电话告知乡级派出所,然后在上述时限内转交暂住申报表。
第二步:领取暂住申报表
- 公社派出所执勤,7天24小时受理《暂住申报表》申报的外国人暂住信息。
- 到乡级派出所执勤,检查暂住申报表,如申报不全,立即要求补充申报,并将收到的信息复印或记录在值班簿上,并立即交回暂住地。临时居住申报人申报表;
外国人在边境地区住宿设施临时住宿的,应当通知住宿设施所在边防站。
(第七条、第八条 通告 53/2016/TT-B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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