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 · Dec 15, 2024 ·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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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详细介绍了对违反建筑命令条例的处罚情况。 了解这些条例不仅有助于您遵守法律,也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该条将帮助您掌握发生违法行为时的罚款和处理措施.
根据第16/2022/ND-CP号法令第16条,违反建筑命令条例可受到以下各级行政处罚:
(1)组织施工而不盖盖盖或盖盖但允许建材落入周边地区或将建材留在错误位置的处罚如下:
- 个人住房或其他建筑工程的罚款从3,000,000越南盾增加到5,000,000越南盾;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工程或者需要建筑投资技术经济报告的工程,处以1500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施工过程中未在施工现场公开披露施工许可证的处罚如下:
- 建造个人房屋罚款500万越南盾至1 000万越南盾;
- 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区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罚款1 000万越南盾至2 000万越南盾;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2 000万至3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3)对未执行调整或延长施工许可程序处罚如下:
- 个人住房的建造从1 500万越南盾罚款到2 000万越南盾罚款;
- 罚款25,000,000至3,000,000越南盾,用于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6 000万越南盾至8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4)对组织建设不符合准予建设许可证内容的工程的行为,给予修理,装修,工程搬迁和建设许可证,期限如下的处罚: 1
- 个人住房的建造从1 500万越南盾罚款到2 000万越南盾罚款;
- 罚款25,000,000至3,000,000越南盾,用于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7 000万越南盾至9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5)对违反建筑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下沉,技术基础设施工程,邻建工程破裂或者损坏,或者造成邻建工程倒塌或者倒塌,但不致损害他人健康或者生命的建筑工程组织实施处罚如下:
- 对建造个人房屋处以3 000万越南盾至4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 罚款5 000万至6 000万越南盾,用于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址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
——对需要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工程或者需要建设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设工程,处以8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6)在发放新建设许可证时,对组织建设不符合准予建设许可证内容的工程的处罚如下:
- 对建造个人房屋处以3 000万越南盾至4 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 罚款5 000万越南盾至7 000万越南盾,用于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区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
——对需要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工程或者需要建设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设工程,处以1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7)对无建设许可证项目组织施工的行为,按规定需要领取建设许可证的,处罚如下:
- 个人住房的建造费从6 000万越南盾罚款到8 000万越南盾罚款;
- 罚款80 000 000至100 000 000越南盾,以在保护区内、历史文化遗址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120 000 000至140 000 000越南盾的罚款.
(8)凡施工许可免予办理的,对建设不符合经批准的施工设计的行为,处以80,000,000至1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9)对不符合经批准的建设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建设处罚如下:
- 建造个人住房从80 000 000越南盾罚款到100 000 000越南盾罚款;
- 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区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罚款10 000 000至120 000 000越南盾;
——对需要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工程或者需要建设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设工程,处以16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的罚款.
(10)对建设,扩建,侵占地区,侵占其他组织,个人,或者公共场所依法管理和使用的空间,共同使用区域的行为的处罚如下: 1
- 建造个人住房从80 000 000越南盾罚款到100 000 000越南盾罚款;
- 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区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罚款10 000 000至120 000 000越南盾;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180 000至20 000 000越南盾的罚款.
(11)在土地法规定没有正确用途的土地上建设工程的,按照政府令对土地部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处罚.
(12) 行政违法记录作出后(作出处罚决定前)继续犯行政违法罪的处罚,即使主管人员要求停止违反本节(4),(6),(7),(8),(9)和(10)规定的行政违法罪,具体处罚如下: 1
- 从100 000 000越南盾罚款到120 000 000越南盾罚款 用于建造个人住房的VND;
- 在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区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罚款120 000 000至140 000 000越南盾;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40万至50万越南盾的罚款.
(13岁) 对依照本节第(4)、(6)、(7)、(8)、(9)和(10)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且重新犯罪但不受刑事起诉的行为,处罚如下:
- 从120 000 000越南盾罚款到140 000 000越南盾罚款 用于建造个人住房的VND;
- 在保护区内、历史文化遗迹区或其他建筑工程中建造个人住房,罚款140 000 000至160 000 000越南盾;
- 对需要建筑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需要建筑投资经济技术报告的建筑工程,处以95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14) 附加处罚:
- 取消第16/2022/ND-CP号法令第16条a、第12条和第13条a、第16款所述行为在03至06个月(如有)期间使用建筑许可证的权利;
- 取消第16/2022/ND-CP号法令第16条b款第12款和b款第13款第16项所述行为在06至09个月(如有)期间使用建筑许可证的权利;
- 第16/2022/ND-CP号法令第16条c款第12款c款c款第13款第16项规定的行为,取消使用建筑许可证的权利,从09个月到12个月(如果有的话);
- 没收第16/2022/ND-CP号法令第12条和第13条第16款所述行为的证据和违反行政规定的手段.
(15) 补救措施:
- 以本节第(1)款所述行为(如有),强制以条例和补救环境污染;
- 按照本节(2)和(3)所述行为的规定,强制实施调整或延长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或强制公开披露施工许可证;
- 强行拆除违反本节第(4)、(6)、(7)、(8)(违约行为已终止)、(9)、(10)、(12)、(13)条的建筑工程或部分建筑工程.
(16) 对于本节第(4)、(6)、(7)和(8)款所述的在建行为,除了根据条例处以罚款外,还必须遵守第16/2022/ND-CP号法令第81条规定的命令和程序.
(17个) 对不符合批准的建设许可证规定的建设项目,但按照建设法规定必须调整建设许可证规定的,不视为不符合批准的建设许可证规定的建设行为.
* 说明: 上述罚款适用于违法组织. 如果个人犯下类似违法行为,则对一个组织处以一半的罚款。 (根据C点,第3条,第4条,第16/2022/ND-CP号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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