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作者
俱乐部 · Nov 15, 2024 · 1 分钟阅读
收藏
分享
Keep reading
验证者
俱乐部 · Nov 15, 2024 · 1 分钟阅读
收藏
分享
Keep reading

iGuide Stories
该条详细介绍了外国工人在越南是否可以授权公司在结束合同时申报个人所得税。 发现法律规章和履行这一授权的必要条件,确保遵守法律,保护工人的权利.
第126/2020/ND-CP号法令第8条d.3条第6款有以下指示:
“每月、每季度、每年、每次出现应纳税项和申报完税时申报的税款
6个 在解散,破产,终止经营,合同终止或者企业重组前,在年度结算和结算中申报的税款和收入. 转换企业类型(不包括等价国有企业),转换后企业继承转换后企业的全部纳税义务的,在发行前无需申报完税. 决定企业转制,企业于年末申报最终结算. 具体如下:......s
d.3) 有薪金和工资收入的居民在下列情况下直接向税务当局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确定:.
在越南完成工作合同的外国个人在离开越南前向税务当局申报税务定稿。 如果个人尚未完成税务当局的税务最后审定程序,他或她必须授权一个收入支付组织或其他组织或个人根据个人税务最后审定条例确定税务。 如果支付收入的组织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获得最后审定授权,他们必须负责支付额外的个人所得税额或退还个人多付的税款额.
根据上述条例,在越南工作合同结束时,外籍工人必须在离开越南之前向税务当局申报完税.
如果外国工人尚未完成税务机关的税务最后审定程序,他或她必须授权支付收入的组织或其他组织或个人根据个人税务最后审定条例确定税务。 。 。 .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推荐
登录后推荐
对这个故事做出反应